行政执法徽是行政执法人员身份和执法权威的象征,规范配置与使用事关执法公信力与机关管理。单位应把徽章管理纳入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总体规划,结合本单位职能、执法人员规模和实际执法场景制定细化制度,明确职责分工和管理流程。
徽章配置应遵循分类明确、数量合理、用途专一的原则。根据执法类别设置不同样式和功能的徽章,如执法证结合胸牌、佩戴式徽章与临时证件等,严格区分固定编制人员与临时执法人员的配发范围,避免交叉使用和滥发。
发放与回收程序要规范。入职、岗位变动、离职等情形均需填写领用或退还单据,建立台账并签名确认。领用人需出示身份证明并经主管签署后领用,临时人员领用需注明使用时限并由业务负责人承担管理责任。

佩戴与使用要求要明确写入制度。规定执法场合、日常办公和外出执行任务时的佩戴方式与位置,禁止伪造、涂改、转借或用于非执法活动。对涉及保密或安全的特殊场合,应有临时收缴或遮挡措施,并在事后恢复登记。
保管与存档要有完善措施。设置专门的保管柜或锁闭设施,限定管理人员并采用双人交接制度,定期核查实物与台账一致性。电子化管理应同步建立照片、领用记录和变更记录,确保可追溯性。
遗失、损坏与挂失处理程序须明确。发现遗失应立即报告并启动查找程序,必要时向上级主管机关备案并按规定公告。损坏不能继续使用的徽章应按程序销毁并在台账中记录,补发需履行原领用手续。
监督检查与审计是制度落实的保障。单位应定期开展自查和接受上级抽查,重点检查徽章配置是否与实际编制相符、台账记录是否完整、佩戴使用是否规范。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并形成书面报告。
培训与宣贯不可忽视。通过岗前培训、定期教育和现场演练,使执法人员熟悉法律法规要求、徽章管理流程以及违规处理后果,增强依法执法和廉洁自律意识。
制度实施应注重可操作性与责任追究并重。制度文本要清晰、流程要简练、责任要到人,对违规使用或管理不善的行为设定相应的纪律处分和整改措施,确保徽章管理真正成为维护执法秩序与形象的有力手段。


